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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防范税务风险需要“内外联动”
发布时间:2014/8/13 15:18:56

  对中国大多数大企业而言,建立一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尚需时日。从当前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看,要将税务风险降低到税企双方都能够容忍的程度,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内外联动”。也就是说,大企业不仅要注重自身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而且要注意与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及时沟通,借助外力防范税务风险。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防范税务风险、提高大企业纳税遵从度,引导纳税人建立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发布的指导性意见。建议大企业认真研究和参照该指引提出的原理和方法,对纳税人各经营环节、各核算环节、各税种税务风险加以评价和识别,逐步建立企业内部税务风险防范制度。定期组织对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及税务管理业绩实施考评。对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认真履行税务管理职责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还应加强企业税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提拔和使用,增强企业内部税务人员在防控税务风险方面的主观能动性。

  在大企业内部,当务之急是设立专职部门,搭建税务风险“防火墙”。按照内部控制中“岗位不相融”原理,设立独立于企业办税部门之外的税务审计监督部门,选配熟悉会计和税法的专业人员,对企业办税部门的税务核算工作开展纳税自查与检查,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督的形式建立涉税风险“防火墙”非常重要。因此,建议大企业设立独立于企业财务部门的税务管理部,并设置专职税务管理岗负责税收核算和管理,选配财会素质过硬、善于研究钻研税收政策、沟通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办税工作。

  由于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建立的过程中必然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与税务机关协商解决。因此,大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信息与内外部沟通制度,确保税务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沟通与反馈的及时有效。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与税务机关有不同理解,特别是在重大事项的处理过程中发生税企争议,纳税人应主动与税务机关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关系,共同商议,协调解决税企分歧,化解税务危机。

  众所周知,税务风险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企业经营业务变化引发的风险外,税收政策的变化、税制的调整、征管方式的变化、申报表格式的改变等,都在很大程度上使已经建立的内控机制出现漏洞,需要大企业投入新的精力和力量不断完善。鉴于税务风险的这一特性,大企业应该时刻关注税务机关的最新要求,与税务机关一道共同研究税务风险的评估和识别方法,听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循序渐进,逐步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中介机构由于其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够了解和积累很多同行业的涉税管理信息,对税会差异的掌握和处理能力较强,对税务风险也更加敏感。因此,大企业在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也应注意与中介机构的联动。为防范税收筹划中的税务风险,纳税人可委托中介机构在代理鉴证过程中对主要涉税问题给予报告,同时还可以请中介机构对纳税人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一句话,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是一项要求很高的综合性工作,大企业切不可闭门造车,而应保持与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