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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营改增试点1年:户数上去了 税负下来了
发布时间:2014/8/19 10:52:03

“营改增”试点一年来,甘肃省“营改增”纳税人户数大幅增加,税制转换衔接有序,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

  据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甘肃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233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081户,占14%;小规模纳税人19256户,占86%。与去年8月1日试点交接的9621户纳税人相比,增加12716户。全省新增“营改增”纳税人占试点纳税人总数的六成以上,新增户数主要集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新增户数占比近50%。

  据甘肃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营改增”试点的深入实施,促进了税收增长、减轻了企业税负、扶持了经济发展。

  试点企业税负大面积下降。从试点企业的总体情况看,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到97%以上,总体上平均税负为3.88%。

  试点以来,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比照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办法和原营业税计算办法,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税1.0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整体减税8941万元,共计直接减税1.97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抵扣,间接减税4.25亿元。两项合计,减税规模达到6.22亿元。同时,各级国税机关积极落实“营改增”各项优惠政策,全省共办理免退税款1.82亿元,涉及企业112户。其中,5户管道运输服务企业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1.43亿元;1户向境外单位提供物流辅助服务免税563万元;22户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免税2660万元;1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免税9万元;78户邮政普通特殊服务免税582万元,其他5户免税10万元。减税规模扩大和享受免税金额增加也反映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服务业发展。

  “营改增”试点一年来,甘肃省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收入14.33亿元。无论从试点行业、企业类型还是地区等角度分析,“营改增”税收均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征。从行业分析,交通运输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收6.39亿元,占总额的44.59%;其中74%税收集中在陆路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7.78亿元,占总额的54.27%;文化创意服务占到17%,鉴证咨询服务占到15%,物流辅助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各占14%。邮政业累计入库“营改增”税款355万元,占总额的0.25%。电信业入库“营改增”税款1273万元,占总额的0.89%。从企业类型分析,“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累计征收改征增值税收入7.35亿元,占总额的51%;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征收改征增值税收入6.97亿元,占总额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