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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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享即贷即批待遇 纳税失信直接影响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4/8/20 9:45:43

   近段时间,江苏连云港某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跳楼的心都有”。因想从税中谋利,顾某几次错过税务机关给的自查纠错机会,致使企业最终不仅没少缴一分税,且付出了被罚21万元、失去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资格的代价。

  江苏省东海县近期启动多项诚信建设活动。位于东海县的连云港某电子有限公司却没将此当回事。前不久,东海县国税局发现,这家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3年3月起连续6个月增值税负申报,但纳税申报资料显示其每个月都购进了大量原材料。通过进一步分析,税务人员确定其涉税风险为五级,并立即提醒企业自查自纠。

  但该公司财务人员给税务人员的回复是“无问题”。东海县国税局随即以纳税评估方式对该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发现该公司投入产出相差120万元左右。税务人员再次要求该公司自查。但该公司未予理睬。

  很快,东海县国税局稽查人员调阅企业的账簿资料,初步确定该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行为。此时,该公司仍不正视错误,拒绝了最后一次自查申报机会。最终,在公安部门支持下,稽查人员查明该企业隐瞒收入140多万元,需补税21万元,被处罚款21万元。

  令该公司感到惊愕的是,这些纳税上的失信记录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发展。

  前不久,该公司因技术改造需要贷款。按惯例,该公司贷款可享受“即贷即批”待遇。然而这次当该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后,银行告知:“因你们企业在纳税上有不良记录,你们贷款必须提供担保,且贷款额度要从100万元降到60万元,分三次发放到位。”

  更让该公司始料未及的是,日前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到期,在报请复审时,因年度内偷税数额超过5万元,被科技管理部门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这意味着,该公司以后不能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仅此一项,该公司每年就要多缴15万元左右的企业所得税。

  “自从上了纳税黑名单,企业订单直线下降。”该公司财务会计刘某沮丧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