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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网络发票全面应用 电子发票成功试点
发布时间:2014/3/24 14:44:14

   假发票防不胜防,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社会诚信备受考验。虽然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高额利润等因素诱惑,此类违法案件仍高发频发。随着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这个棘手问题正在并将进一步得到有效解决。
   日前,从税务总局了解到,经试点运行,网络发票应用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2013年已有59个省级税务部门(31个国税部门、28个地税部门)应用推广了网络发票,其中浙江、陕西、江苏等国税局,广东、江苏、重庆等地税局基本实现全省(市)全行业网络发票全覆盖,共有452.56万户纳税人开出了38.31亿份网络发票,开票金额19.55万亿元。
   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发票是依托互联网、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实时在线开具的普通发票(暂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的仍是纸制发票。较传统手工开票,虽然只是开票模式的转变,但开票成本更低、填开数据真实,能够即时、准确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用以查询验证和票表比对,企业能够实时核查发票信息真伪,杜绝接收假票风险;消费者登录税务网站,可按照发票号码等信息查验发票真实性,有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还有利于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税收流失和利用虚假发票侵占公私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