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出台意见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完成财税改革管理任务,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推动各项财税改革管理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同时,亦提出突出重点、抓好落实:①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②进一步减少财政行政审批、③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④盘活财政存量资金、⑤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⑥依法组织财政收入、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⑧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等八方面工作。
意见指出,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以及其他税收等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大力培植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将作为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予以相应奖励或通报批评。
意见还明确要求、强化考核:①强化督促检查、②提高管理效率、③强化通报反馈、④推进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大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研究政策时要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要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后要检查落实情况,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督促检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