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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面改革农村财会人员培训
发布时间:2013/8/27 16:46:51

目前吉林省已建设了支农培训网上课堂,提供课程的电子教材、课程讲义、视频讲解

早在4年前,吉林省就已经开展了农村财会人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随着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人心,村级会计核算逐步得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持续加强,培训工作质量也不断提升。

但随着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吉林省财政厅意识到,在培训内容、方式方法、管理考核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改革。

如今,这场改革已经悄然登场。

确定改革思路 满足多方需求

吉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周仁杰表示,这场改革的起因是多方面的。

从国家要求层面来看,在近两年财政部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会议和中华会计函校工作要点上都明确提出,“要抓好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法内容创新、培训管理创新”。从吉林省的情况看,4年时间里,相对固定的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和模式,已经影响了培训对象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从培训对象的角度看,“如今的农村财会人员对农业法律常识、领导力素质提升、解决农村农民实际问题等内容也都有着迫切的需求。”原舒兰市财政局综改办主任边喜军说,他已经参与为农村财会人员授课多年,了解学员对知识的需要。

因此,这项改革创新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去年,吉林省财政厅就开始酝酿此项改革,并列入今年年初的工作要点。吉林省财政厅为了将改革进行到位,组织了一次纸质调查问卷,两次网上征求意见,三次集中座谈讨论,四次修改完善改革意见,最终形成了创新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内容,并已经开始一项一项地组织落实。

在改革实施最初,吉林省财政厅按照《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规划要求,制定了以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支农培训工作模式和可规范进行的支农管理工作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培训组织形式,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构建绩效考核体系为手段,以建立财政支农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财政支农培训工作质量,提升财政支农培训工作水平的总体目标。

改革组织形式 完善课程体系

在总体目标的引领下,吉林进行了培训组织形式的改革。

改革后,支农培训人员组织形式由统一课程集中培训改为按不同对象分类进行培训,将支农政策培训对象按照岗位职能和培训需求不同,分成村干部、农经站代理记账会计、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及农民等类别进行培训。

“这样就做到了有的放矢,有所侧重地开展培训,避免出现学的知识用不上,用的知识学不着的问题。”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侯克兴介绍说。

改革后,吉林省财政支农培训课程内容按性质分为基础性课程、扩展性课程及专题性课程三类。基础性课程将在整个支农政策培训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全省统一性,属于全体培训学员必知必会的课程设定为基础性课程。扩展性课程和专题性课程主要发挥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补充基础性课程的不足的作用。

创新方式方法 构建考核体系

在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实现网络课程之后,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形式也将步入网络课程为主的时代。

据侯克兴介绍,目前吉林省财政厅已建设了支农培训网上课堂,提供课程的电子教材、课程讲义、视频讲解等,供全省各地培训师资和学员下载学习。

对于广受关注的支农培训工作考核体系,侯克兴表示,将由省对市县工作效果考核和市县对培训对象学习效果考核两个层级进行设计。省对市县的工作效果考核主要侧重对课程质量的考核,运用信息系统进行考核,倒逼机制进行考核,工作程序化考核;市县对培训学员的学习效果考核则主要侧重对培训师资力量考核,学员组织工作考核,学员学习效果的反馈和评估。

重点支持农村财会人员学习

谈到改革的目的,周仁杰表示,是为了重点支持农村财会人员的学习。为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及辅导,吉林省财政厅将提供农村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课程、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辅导视频及相关学习资料。“我们还鼓励市县在支农政策培训中,开设农村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基础知识方面的培训辅导课程。”周仁杰说。

下一步,吉林省还将确定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服务人员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试点地区。在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免费进行会计证考试考前辅导,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免考试费用。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免交学费。参加针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支农培训班,可视同当年完成继续教育。

目前,吉林省财政厅已经按照改革的基本思路,下发了全省支农培训改革指导意见,并在《吉林省会计网》上开辟了支农培训专栏,开发了支农培训网络课程,整理了328道支农政策培训问答题,制作了5本培训用的电子书,录制了6部分内容35课时的培训视频课件,征集到75个PPT课件。

“近期,我们又下发了关于征集支农培训课题的通知,鼓励各地研究创作支农培训内容、视频课件,并给以补贴。”周仁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