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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地税四措并举“两个减负”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10/28 17:34:07

   自2011年起,江苏省苏州地税局在连续三年征管改革推进、深化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征管业务流程和制度规范,以改革为抓手,深入落实“两个减负”,成效显著。三年来共有4大类60多项业务圆满实现了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双减负。
   一是破解征管效能优化难题。实施集中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模式,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注销部门一站式办结;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为纳税人自主办税提供便利;实行跨机构税务登记变更新模式,变纳税人奔波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试行跨地区连锁经营企业汇总纳税,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推行建筑业税款委托代征,开票清算集约式管理;上线“江苏地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档案集中管理、一户式存储、信息共享;实施纳税人信息推送确认制,变更信息直接网上提交;升级完善重点税源户网上直报系统,实现大集中数据自动获取,减轻纳税人录入量和基层审核压力;开发“减免税管理核算项目”,实现减免税指标自动采集。
   二是提升机关实体化处理能力。各税政处室每月牵头组织税源管理的风险识别,分析、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和行业、税种税收风险模型,以人机结合方式,识别各类税收风险点,由风险监控局有序推送;数据处集约化处理各类税收分析和业务报表,凡是可以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完成的工作,不再往下逐级布置;各处室直接进行各类联合年检、评比、纳税证明的出具以及各类对外公告的定期发布;征科处直接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组建大企业管理团队,相关业务不再分配到基层;纳服局负责数据审计平台推送和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平台反映错误信息的维护修改,基层管理部门不再进行信息维护。
   三是取消或有业务流程限制。在全省率先取消大市范围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简化建筑企业外出施工手续;取消发票工本费,网络税控收款机应用零费用,有效降低发票使用所消耗的直接成本;取消纳税人设立及变更登记信息的实地核实和减免税备案事项的核实认定,还责还权纳税人;打破原有“注销—再登记”的跨地区迁移模式,变纳税人奔波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误收退税窗口直接办结和退税无纸化,大副提升工作效率;采用系统对账,取消大集中系统税票存根联及打印汇解转账完税证,减轻凭证管理工作量。
   四是减化涉税资料报送要求。苏州全市95%以上的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一律由按月改为按年,简并按季报送企业的四季度财务报表,由办理汇算清缴时的年报替代;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财务报表,凡是大集中系统中已有的涉税信息,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简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相关资料的报送要求,在一定金额范围内申请代开建筑业及劳务发票,除身份证外,不再需要提供其他资料;代征点资料全面纳入影印系统,进一步降低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申报缴税短信定期反馈提醒,降低纳税人漏报、少缴税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