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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发补贴,鼓励技术市场
发布时间:2013/11/1 10:05:59

原标题  税收优惠发补贴,鼓励技术市场

   10月25日上午,胶州市技术合同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政策培训会在行政服务东楼会议室举行,培训课程由胶州科技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主持,向近百名企业人员讲解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及奖金政策。据悉,为给胶州企业提供便利,胶州市科技局在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专门开设技术合同登记与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窗口,协助企业操作实施。
   优惠政策多但常被忽视
   何为技术市场?从广义上来说,是技术成果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并使之变为现实生产力的交换关系的总和。这里说的主要是无形市场,包括技术商品的卖方、买方、中介方在技术成果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和转化服务的整个流通领域和环节中形成的交易关系。讲的是技术通过市场进行扩散的一种机制。从狭义上来说,就是指技术商品交易的场所。
   技术市场作为国家鼓励科技发展的重要阵地,制定多种优惠政策,但常常被企业忽略。在科技成果丰硕的西安,就建有专门用于技术成果转让的技术市场,运行火爆,为科技发展起到积极带动作用。青岛目前正在效仿这一模式,但很多企业尚未认识到重要性,部分县级市的技术合同登记全年为零。
   据悉,政府通过减免税收、发放补贴、免除登记费等形式,鼓励技术市场发展,以海尔集团为例,2012年仅技术合同减免增值税一项,减税2200万,对企业来说不可小觑。
   免征企业增值税、营业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操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营业税方面,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在增值税方面,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此外,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用于研发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9月1日起免收合同登记费
   为鼓励技术合同登记,从今年9月1日起,青岛范围内停止收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费用,由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项补助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停止收费后,技术合同服务机构享受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为该机构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的千分之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技术合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交易等业务支出。
   对经认定的并通过上一年度考核评估合格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对符合青岛重点领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本地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根据合同成交额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是近年来国内的一些企业为节约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维护费用从国外引进的一个概念,指某个区域的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购买了某种仪器设备后,该区域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要重复购买,而是借助政府的相关政策借用该仪器设备。这种模式为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节约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已经配备的大型科学仪器使用效率低被闲置的问题,购买了该仪器设备的企业也会享受国家的补贴。全国多省市已经纷纷建立起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主要是构建一个覆盖面广阔的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络服务平台,将分散的大型科研仪器整合起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使用效率,为当地技术创新和科研提供保障。
   鉴于此,青岛市也建有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是政府主导的专业化、公益性的科技服务平台,着力收集、发布青岛地区大型科学仪器、检测分析能力和专家技术资源等信息,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充分挖掘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帮助中小企业、科研团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方便胶州企业业务办理,胶州市科技局在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专门开设技术合同、大型仪器设备窗口,相关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企业可到窗口咨询政策,办理手续。
   检测费用给予资金补贴
   能够参与共享的仪器,要求具备条件:单台价值20万以上或成套仪器设备在50万元以上;20万以下、10万以上特殊用途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须正常运行且运行故障率不高于10%;仪器设备有专门的使用人员;同意通过平台网站向社会进行发布。
   仪器共享协作服务平台将为青岛市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信息、检测服务项目信息和检测分析资源;在线受理用户检测服务需求,提供专家在线咨询服务,免费为用户制定测试方案、预约分析测试仪器;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设备提供方和服务委托方各提供检测费用5%—10%的财政资金补贴。
   青岛地区用户使用入网仪器从事科学研究、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用户与提供仪器设备共享的单位均可获得仪器专项资金的补贴。补贴对象为:通过服务平台使用共享科学仪器及检测服务、注册地为青岛地区的独立法人单位;通过服务平台提供共享科学仪器及检测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通过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且属于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技术人员。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用户使用共享仪器分析测试的费用补贴;仪器开放单位的仪器分析测试费用补贴;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的咨询费用;其他与仪器资源共享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