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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实体经济减税53亿
发布时间:2017/1/20 10:32:51

   1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国税局获悉,随着全面营改增推进,该省工业企业受益颇深,特别是对煤炭、钢铁、电力等行业产生了积极的效应。据了解,去年1月至11月,全省重点工业企业因营改增减税53.1亿元,约占营改增减税总额的2/3。其中,煤炭行业抵扣减税10.56亿元,电力行业抵扣减税2.52亿元,制造业抵扣减税8.94亿元。
  就营改增政策来讲,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但由于增值税链条的打通,成为营改增的“净受益者”。全省2013年至2015年逐步实施营改增以来,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从扩围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呈逐步增加的趋势。
  以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15年实际税负为11.91%,企业收购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高河井田采矿权,公司按6%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8805万元。企业井下建筑外包服务的业务,按建筑老项目3%简易计税抵扣600万元;新项目11%抵扣700万元,减税1300万元,两项营改增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01亿元,极大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据了解,去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税金,包括应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等,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5.8%、5.77%、5.6%。
  去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4大行业全面推开后,该省为各行业共计减税66.54亿元,是减免税总规模216.7亿元的三成多。其中,4大行业实现减税13.44亿元。
  省国税局局长胡军表示,这些都说明,营改增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实体经济、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乃至小微企业带来的减税效果非常实在。
  “营改增政策确实是一个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好政策。经过精细核算与统计,企业税负的确比营改增前有所下降,更关键的是营改增让建筑行业产业链条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