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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
发布时间:2013/8/13 16:51:05

粤国税函〔2013〕541号
成文日期:2013-08-07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7日

   附件: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