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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海课程-“金税三期”时代下的纳税评估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7/3/1 10:24:35

2016年度,随着全面营改增和税务系统的“金税三期”上线,散落在税务机关各个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了重新整合;国务院推广的“政务信息共享”,也让税务系统得到了更多的第三方信息,企业作假账、浑水摸鱼等非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也越来越大了,老板对会计人员的“能力”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不能事先有效防范,一旦被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盯上,除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纳税信用等级直降为B或C,专用发票无法在网上认证,也加大了高新认定的难度

【分享嘉宾】

张辉老师,具有二十多年的基层税务工作经验,现任职于西安市税务干部学校,同时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特聘讲师。

张老师的课程,始终坚持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相关法律的紧密结合,擅长多税种、全方位的分析企业的涉税行为。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以及税收相关法律等。

【课程收益】

1.全面介绍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案源筛选指标,企业可以事先有针对地回避和防范

2.重点掌握纳税评估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据之间的证明效力大小

3.重点传授税企约谈的谈判技巧,包括不同税法的适用分析、税法不明确的解释方法等

4.了解前沿的偷税认定的基本条件——主观故意

5.了解会计人员的职业风险,包括行贿罪与受贿罪、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等。

【课程亮点】

1.纳税评估指标紧扣税收文件

2.税收文件延伸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

3.穿插讲解相关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例

4.了解会计人员职业风险

【会议时间】2017年3月16-17(星期四、五9:30 —12:00  13:00—16:30

【会议地点】漕宝路1688号(近星东路)诺宝中心酒店二楼晶园厅(地铁9号线星中路站2号口,向东300米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62211290-8002

精彩内容】

一、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

二、纳税评估的案件来源

三、纳税评估数据分析

(一)本企业不同税种之间的比对分析

(二)本企业会计数据的纵向分析

(三)本企业会计数据的横向分析

(四)第三方数据应用

四、主要疑点数据的企业申辩

五、举证责任分配

六、不同证据之间的对抗

七、长期不结案的困惑

八、移交税务稽查

九、偷税的主观故意

十、税法变动的适用分析

十一、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

十二、税法不明确的解释方法

十二、纳税评估中的会计人员职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