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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增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享财政投资优惠
发布时间:2017/2/28 11:50:31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同意240个县(市、区、旗)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福建省共有9个县(市)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是:永泰县、泰宁县、永春县、华安县、武夷山市、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功能区类型明确为水源涵养。主要承担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水源涵养功能。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根据要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享有财政、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